2023年澜沧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一、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澜沧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劳务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9271元,比上年增加953元,名义增长0.88%。
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工资情况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取样本调查监测,澜沧县辖区内样本单位不足以独立测算澜沧县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二、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工资情况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抽取样本调查监测,澜沧县辖区内样本单位不足以独立测算澜沧县2023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普洱市分县(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
地区 | 在岗劳务平均工资(元) | 地区 | 在岗劳务平均工资(元) |
普洱市 | 108191 | 镇沅县 | 112003 |
思茅区 | 109278 | 江城县 | 97337 |
宇洱县 | 107722 | 孟连县 | 96853 |
墨江县 | 126186 | 澜沧县 | 109271 |
景东县 | 101955 | 西盟县 | 130580 |
景谷县 | 9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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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国家统计局官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