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报送年报企业整改的公告
澜沧句令图书店(个人独资)等218户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现特发公告,督促澜沧句令图书店(个人独资)等218户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879―7221929。
特此公告。
附件: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连续两年(含)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