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第三期)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云医保〔2022〕6号)、《普洱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等相关规定,结合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报经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同意,现决定解除云南省怀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澜沧谦六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澜沧东朗路连锁二店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现公告如下:
1、医药机构编号(国家编码):P53082800781;医药机构名称:云南省怀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澜沧谦六店;法定代表人:朱少林;地址:澜沧县谦六乡街子(信用社对面)。
2、医药机构编号(国家编码):P53082800782;医药机构名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澜沧东朗路连锁二店;法定代表人:阮鸿献;地址:澜沧县勐朗镇东朗路龙达经贸公司东朗商场出租房。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