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澜沧段)第四批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澜沧段)第四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环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先生,0879-7221815,传真:0879-7232235。
附件:1.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澜沧段)第四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签到表
2.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澜沧段)第四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验收专家组意见
3.思茅至澜沧高速公路(澜沧段)第四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审查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