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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20/20241104-00006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澜沧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11-04
名    称 澜沧县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8号)
文    号 2024年第8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澜沧县审计派出审计组2024327日至614,对澜沧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统计局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股(室),除本级外现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县财政局下达县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384.4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06.1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78.2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384.47万元,总支出384.4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为0

审计结果表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公务接待不规范、住宿费超标、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 475.03元。

2.公务接待不规范。

3.住宿费超标,涉及金额272元。

4.费用控制不严,扩大用餐人员范围。

5.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630元。

6.培训费归集、核算不够准确。

7.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8.决算编制不完整。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9.已建立的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75.03元、住宿费超标272元的问题,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今后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对费用控制不严,扩大用餐人员范围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对会计核算不规范4630元、培训费归集、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本单位三公经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把关,对不合规,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票据不予接受,确保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决算编制;对已建立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县统计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确保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执行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 2024 11 1 日,9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75.03元、住宿费超标272元的问题,已上缴县级财政;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澜沧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次,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费用控制不严,扩大用餐人员范围的问题,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进一步明确培训、会议用餐安排标准,同时加强公文审核管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4630元、培训费归集核算不够准确、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领导班子、办公室等涉及财务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准确归集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对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已将2024年上级拨入补助经费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对已建立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培训1期,办公室制作并使用了澜沧县统计局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册等以加强制度执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