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20/20231122-00002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 名 称 | [澜沧县审计局]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位于澜沧县老思澜路旁,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性住房3栋、发电机房1间,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6762.36㎡,2号楼建筑面积4945.86㎡,3号楼建筑面积4945.86㎡,发电机房建筑面积96.56㎡;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性住房3栋,其中:10号楼建筑面积6762.36㎡,11号楼建筑面积4945.86㎡,13号楼建筑面积7056.20㎡。室外总图混凝土路面积7996.41㎡。建筑结构形式均为剪力墙结构。
审计结果表明,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管理资料基本齐全,会计资料较为完整。但存在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未组织验收交付使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2014年3月18日发出中标通知书,2015年10月8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
(二)项目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于2016年3月10日开工,2017年8月7日竣工,截至审计日,项目已投入使用但未组织验收。
(三)其他应关注问题
1.该项目市政工程设计、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四家入围公司的招标代理费计取依据不充分、不合理。
2.应付未付主体工程款14 639 102 .66元。澜沧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A1地块建设项目一、二标段主体工程审定价 88 206 102.66元,其中:一标段46 220 905.68元,二标段 41 985 196.98元。截至审计日已支付工程款73 567 000元,未支付工程款14 639 102 .66元。
3.项目面积变更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做变更。建设单位未办理面积变更报批手续,补充协议价款签订依据不充分。
4.澜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昆明万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咨询、设计技术咨询工作,产生费用共120万元,已支付72.58万元,截止审计日未见任何咨询成果资料。
5.项目于2017年8月7日竣工,由于消防未达到验收标准等原因导致目前项目仍未验收,但房屋于2018年9月已分配入住,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尽快按照程序验收确保住户安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积极筹措落实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成被审计单位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整改。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日,对未支付工程款14 639 102 .66元的问题,澜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月1日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债务化解资金400万元,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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