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20-/2022-1117006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6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6号
主办单位:澜沧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2年9月29日
目 录
1.澜沧县东回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澜沧县大山乡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3.澜沧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4.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澜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澜沧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澜沧县东回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7月14日对澜沧县东回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收入总计6 745.6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 15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 128.8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1万元。上年结转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5.75万元。
2019年支出总计6 646.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 76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 2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 881.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8.7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补助费46 422元。
(二)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10 500元。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2 876 818.81元。
(四)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资产账138 928元。
(五)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9 355元。
(六)接待行为不规范。
(七)其他应关注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并规范项目程序。二是加大对往来款的清理力度。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强票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东回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如下:违规发放补助费46 422元问题已清退收缴省级财政;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110 500元问题,东回镇政府今后严格按规定核算本单位经济业务,规范处理会计事项的处理;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资产账 138 928元问题,东回镇政府正在清理固定资产,等清理完毕后补记入资产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9 355元问题,东回镇人民政府今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接待行为不规范问题东回镇人民政府今后规范接待行为;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东回镇人民政府今后严谨合同的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澜沧县大山乡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至7月,对大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财政部门下达大山乡人民政府预算总额为3353.8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920.8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432.9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总收入3452.73万元,总支出3452.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1.5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项目资金缺口1659.9万元,涉及项目66个。
2.历年拖欠公用经费310.35万元,涉及商家43户,公用支出欠账大。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733.05万元。
4.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涉及金额168.6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历年拖欠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大山乡人民政府加快核实各类欠账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制定化解方案,明确措施进行有序化解;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大山乡人民政府加大财政专户往来款项清理力度,避免长期挂账;对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要求大山乡人民政府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分类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加快核实各类欠账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清晰完整地反映经济往来事项,积极盘活资金,有序化解债务;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并抓好落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工程项目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及时与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各部门对接,积极应对并争取可用于化解项目缺口资金的项目;对历年拖欠公用经费的问题,制定新的内控制度,对真实有效的债务逐步化解;对长期挂账的问题,组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及各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挂账处理办法,截止至2021年10月23日,大山乡总计催缴 789.0066万元;对历年来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已全额完成上缴。
澜沧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
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澜沧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以下简称“财政直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澜沧县财政局共收到财政直达资金 104 109.83万元。共下达拨付资金99 870.09万元,未拨付资金4 239.7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4 187.01万元,25 683.08万元尚未支出(结存在相关部门、乡镇卫生院及学校)。
审计结果表明,澜沧县财政局贯彻落实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直达资金分配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规范,但审计也发现部分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滞拨财政直达资金4 239.74万元。
(二)抽查澜沧县卫生健康局、澜沧县中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都存在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截至2021年9月30日,结存资金1 816.27万元未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滞拨财政直达资金问题,要求澜沧县财政局尽快下拨;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快建设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进度。
针对存在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快直达资金拨付使用;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澜沧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一是财政部门已将滞拨资金全部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二是对4个单位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预计2022年12月完成整改。
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澜沧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12日至8月12日,对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度县财政局下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总额为 2 255.8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658.84万元,追加调整预算 1 597.0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2 255.87万元,总支出2255.87万元;年初无结余分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接待陪同人数超标,涉及金额1 210元。
(二)接待日期与后附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不符,涉及金额600元。
(三)费用归集不合理。
(四)会计核算行为不规范。
(五)支出依据不充分。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力度。针对自身的业务特点,完善并细化内控制度,对所建立的内控制度落实“执行”二字,做到有章可循、行之有效;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集费用,确保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问题,已补充完善资料;接待日期与后附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不符的问题,已经重新核查会议时间和接待时间,补充完善接待费报销单据;费用归集不合理的问题,已把归集不合理的82661.10元修缮费等费用,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集费用,整改完毕;会计核算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整改完毕;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补齐完善资料,整改完毕;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按要求将割草机2980元进行固定资产入账,整改完毕。
澜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澜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政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澜沧县财政局下达县政务局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345.9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42.7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03.1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345.96万元(本年拨入345.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无),总支出345.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无。
审计结果表明,澜沧县政务局2020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较好的,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及时、如数到位,财务核算执行现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事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执行。但存在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支出依据不充分、会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728 000元
2020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收取工程投标保证金 52 638 200元,截至审计日,已退还投标保证金51 910 200元,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728 000元,涉及23家投标单位。
(二)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
2020年11月、12月支付安保人员工资44 964.5元,未附安保人员工资花名册;2020年11月、12月支付差旅费3 690元未附相关培训通知文件等;2020年12月支付研发和技术服务编制费100 000元,无“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及成果报告;2020年12月支付评审费8100元,未附评审费发放标准方案。
(三)会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
至2020年末县政务局账面反映长期结存6年以上的部分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资金934 069.68元,审计期间发现该结存资金核算不准确,如:账面反映结存县民宗局采购资金940 000元、县委组织部采购资金4 990元已于2019年退回原单位,至审计结束县政务局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结存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政务局严控保证金退还期限,积极主动联系涉及企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完整、合规;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加大对长期结存资金的清理力度,对长期结存未使用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统筹安排。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政务局已退回投标保证金,补齐支出依据,积极与县财政局核对政府采购资金,确保资金情况进出明了,加大长期结余资金清理力度。
澜沧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9日至7月10日,对澜沧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财务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是澜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澜沧县财政局下达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4 409.6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218.5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3 191.1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4 409.67万元,总支出4 409.67万元;年初无结余分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能及时、如数到位,财务核算执行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经济事项。但存在接待行为不规范、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公务用车油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接待行为不规范
1.接待地点与发票开具地点不相符、发票开具时间超前于接待时间,涉及金额1 350元。
2.接待陪同人数超标,涉及金额5 643元。
(二)其他应关注事项
1.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2.公务用车油卡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3.部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程序不合规、内容不严谨、报账不规范,提前支付质保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期间,对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进行整改: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集费用,整改金额20 118元;补充完善接待费、差旅单报销单据,涉及金额3 869元;清理并完善了原始单据不全或单据内容不对应的问题,整改金额968 141.7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接待地点与发票开具地点不相符、发票开具时间超前于接待时间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各项费用,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济业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接待陪同人数超标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应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按相关规定核算本单位经济业务。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力度。针对自身的业务特点,完善并细化内控制度,对所建立的内控制度落实“执行”二字,做到有章可循、行之有效;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规范合同管理,严谨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减少项目管理和建设中的风险;四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集费用,确保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积极进行纠正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完善了《工作规则》等内控制度,明确接待人数,要求油卡使用登记;加强财务业务,严肃要求财务人员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按时足额上缴财政;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有关业务学习,严格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减少项目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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