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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20-/2021-1223002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澜沧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12-23
名    称 澜沧县审计局2021年审计结果公告第4期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公告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21-12-23 著录时间 2021-12-23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21-12-23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年第四号

20211114

 

 

主办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话:0879-7221141

    址:澜沧县建设路延长线行政办公区澜沧县审计局办公室    

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83月至5月,对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财务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属行政单位,是全县经济社会工作牵头抓总的综合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能是经济目标计划、改革与调研、项目帮办、抓好粮食工作、物价工作等。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767.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9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370.4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767.41万元,总支出819.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3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局2017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较好的,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及时、如数到位,财务核算执行现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事项,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执行。但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未能同步落实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7年末,县发改局零余额户往来款两年以上挂账 231 366.64元。 

(二)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安置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但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未实施。

(三)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竹塘乡东主村佛堂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

(四)勐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搬迁农户已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但未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专题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231 366.64元的问题,责成澜沧发改局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安置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但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未实施的问题, 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实施方案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竹塘乡东主村佛堂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协调督促上述乡镇按项目实施方案整合资金,积极争取争取资金,加快就业培训计划及产业项目的推进。对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搬迁农户已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但未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的问题,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点开展拆除旧房,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力度。二是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未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就业培训、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的督促检查,协调项目和资金整合投入,全面解决已搬迁入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点的宅基地进行复垦及生态修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发改局、勐朗镇、东回镇、竹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县发改局对往来款挂账积极进行了清理。勐朗镇政府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已整改实施。勐朗镇、东回镇、竹塘乡政府对上述涉及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已进行了玉米种植等就业培训,猪圈、牛厩已建盖。勐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已进行复垦,种植了玉米、果树等。

 

 

 

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2089日至918日,对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财务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是澜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澜沧县财政局下达县住建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6387.2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31.8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 655.4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8976.86万元(本年拨入6387.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 589.60万元),总支出897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无。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建局2019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较好的,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及时、如数到位,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事项,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执行。但存在扩大开支范围、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交未交利息收入1.17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1)用2018年华能帮扶项目管理费2.25万元支付临聘人员工资、加班餐费等。已调整账务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2)支出依据不充分43.92万元的问题,已补充完善了相关原始支出依据。

3)会计核算不规范11.80万元。已进行了调整账务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应交未交利息收入1.17万元的问题,已收缴省级财政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应上缴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二加强对华能帮扶项目管理费的管理使用;三加强对支出费用原始凭证的审核;四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积极进行纠正整改。对应交未交利息收入的问题已进行了上缴省级财政。对华能项目管理费扩大开支范围进行了调整账务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补充完善了相关原始支出依据。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已进行了调整账务处理。

 

 

 

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20728日至1018日,对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执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财务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执法局是澜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澜沧县财政局下达县执法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 910.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910.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0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 910.1万元,总支出1 910.1万元;年初无结余分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执法局在2019年预算执行中,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能及时、如数到位,财务核算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基本能够反映经济事项。但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票据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机制不完善,对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管不到位。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在没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及标准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垃圾填埋费。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对非税收入执收管控不严

1.票据管理混乱,票款不符23 000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

(三)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43 794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不相对应,收入支出单据未对应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问题。

(五)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期间整改情况。

1.未及时缴存垃圾处理费217 456元的问题,已上缴县财政局。

2. 差旅单报销单据不全的问题,已补充完善差旅单报销单据 23 700元。

3.原始单据不全或单据内容不对应的问题,已清理并完善了相关单据43 44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违规收取垃圾填埋费的问题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票据管理混乱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的问题,责成县执法局尽快理清非税收入票据,与财政部门核对所领用票据情况,查明票款不符的原因,妥善处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执法局完善支出凭据,确保费用支出的合规、完整性,并加强报销费用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会计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不相对应、收入支出单据未对应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问题,责成县执法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本单位经济业务,规范处理会计事项。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及时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并足额缴库;二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归集费用,确保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垃圾处理费收取的电子名册台账,加强执收监督检查,做到底数清楚,应收尽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执法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积极进行纠正整改。对票据管理混乱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的问题,已与财政部门核对所领用票据情况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已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并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对会计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不相对应、收入支出单据未对应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问题,已进行了调整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