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20-/2021-0617001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
| 名 称 |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代管县党委补交党费管理使用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公告2021年第1期)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公告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21-06-17 | 著录时间 | 2021-06-1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21-06-17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第一号
2021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电 话:0879-7221141
地 址:澜沧县建设路延长线行政办公区澜沧县审计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澜沧县审计局于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县委教育工委补交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澜沧县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共收取漏交党费72.15万元,按比例上缴市委组织部14.43万元,各基层党组织上缴补交党费51.17万元,各基层党组织留存补交党费20.98万元,澜沧县委组织部实际统筹拨付各基层党组织补交党费57.40万元。2017年底,澜沧县委组织部收到市委组织部拨入中央、省委和市委留存补交党费100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基层党组织。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澜沧县各基层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党费清理收缴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澜沧县委组织部代管,澜沧县委组织部能够将代管的补交党费和上级下拨的留存补交党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各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资金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党费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具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党)工委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对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要求具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各党(工)委要严格审核把关党费的收入和支出,规范原始凭证,如实反映经济业务。
针对上述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财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三是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规范原始凭证;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党委和工委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系统人员财务培训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自查检查。
针对审计建议,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期间,涉及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党(工)委积极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党费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设置了账簿、填制了会计凭证;涉及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问题的党(工)委积极进行了整改,村党(总)支部开展活动经费、教育培训经费支出已取得相关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代管县党委2018年至2019年度党费使用管理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的规定,受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委托,澜沧县审计局于2020年7月,对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代管县党委2018年至2019年度使用管理的党费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个派出工委和6个乡(镇)党委。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澜沧县有23个党工委,为20个乡(镇)党委和3个派出工委。截至2019年末,全县共有党员18148名,1081个基层党组织。县级党费开设账户一个。各党支部每半年按照比例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县委组织部按照党费管理制度,每年将全县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公开。党费核算参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至2019年,县委组织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费财务管理的部署安排,及时下发《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规范党费的使用管理,党费专账管理,使用范围基本合规,会计核算基本准确。但审计也发现,党费使用管理中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党费专户开户银行不符合规定;部分乡镇党委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期间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及涉及乡(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2019年县委组织部代管党费中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69 968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县委组织部已补充完善相关支出依据和材料。
(二)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开户银行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已按规定更换了开户银行。
(三)延伸乡(镇)党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富邦乡、拉巴乡、酒井乡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整,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富邦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3 000元的问题;酒井乡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未分开的问题;酒井乡、发展河乡原始单据遗失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二)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和把关。
(三)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使用、收缴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针对审计建议,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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