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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20-/2019-1226004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澜沧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12-11
名    称 澜沧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结果公告第四期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公告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9-12-26 著录时间 2019-12-26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9-12-26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一九年第1号    

2019年125日    

    

  

主办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           话:0879-7221141  

    址:澜沧县建设路延长线行政办公区澜沧县审计局办公室       

大山乡2016至2017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7日,对澜沧县大山乡2016至2017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大山乡确定建档立卡户1715户6047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正常退出160户556人,识别不精准剔除143户553人,新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460户1543人,2014至2016年脱贫户认定为脱贫返贫户31户122人,现有建档立卡户中新增人员257户455人,现有建档立卡户中剔除人员328户608人。  

审计结果表明,大山乡人民政府建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乡扶贫工作站,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脱贫攻坚资金统筹机制,规范脱贫资金监督管理。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危房改造项目质量群众满意度低、能繁母猪及母牛等产业扶贫效果不理想、扶贫项目管理资料不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部分危房改造项目质量群众满意度低。  

(二)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能繁母猪、母牛等产业扶贫效果不理想,项目可持续性低,难以实现预期效益。  

(三)扶贫项目管理资料不全,合同审核把关不严、条款简单责任不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安居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保证房屋质量;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主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扶贫工作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三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项目资料要规范完整,对采购事项应做到采购手续合法、合同规范;四是进一步核查脱贫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扶贫项目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做了如下整改:        

(一)对部分危房改造项目质量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开展全乡性建房问题整改,落实好建房对象加快建房进度,督促做好施工单位、个人自建房屋质量;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建房,发挥群众对项目的监督作用,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对能繁母猪、母牛等产业扶贫效果不理想,项目可持续性低,难以实现预期效益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认真抓好整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业项目管理,多方面分析研究产业规划、扶持方式、市场价值、持续发展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并加强养殖项目后续监督管理。  

(三)对扶贫项目管理资料不全,合同审核把关不严、条款简单责任不明的问题,大山乡人民政府指定专人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痕迹资料的收集归档,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规范程序、完善资料、强化管理等。  

  

  

  

  

  

拉巴乡2016年至2017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3月23日对澜沧县拉巴乡人民政府2016至2017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就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初至2017年12月底,拉巴乡人民政府共筹集到位各类扶贫资金18 191.95万元;累计支出15 089.2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结余结转资金3 102.73万元(全部为财政扶贫专户结转资金,多数资金于2017年末拨入)。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拉巴党委、政府高度重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三率一度”要求,精准力,精准施策,之力决打坚战一是进一步完善精准脱贫政策体系;二是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全面完工。其中:  

  

1.2015年沪滇对口整乡推进项目,牛圈改造未完成297户、猪圈改造未完成63户,皇竹草种植并验收652亩,部分皇竹草未连片种植未能验收。  

2.2016年省级整乡推进项目,牛圈改造未完成396户、猪圈改造未完成264户、皇竹草种植未进行验收。  

.2016年华能集团帮扶项目计划能繁母牛养殖833头、能繁母猪养殖534头,经调查了解农户已自行购买能繁母牛养殖400头,能繁母猪养殖430头,未验收。2017年华能集团帮扶项目计划能繁母牛养殖1517头、能繁母猪养殖770头、仔猪养殖1812头。经调查了解,能繁母牛养殖未实施,能繁母猪农户已自行采购121头仔猪483头,未验收。  

(二)易地搬迁点的部分房门质量欠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对澜沧县拉巴乡部分项目未全面完工,澜沧县审计局已提出拉巴乡人民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全乡2015年沪滇对口整乡推进项目及2016年省级整乡推进项目猪圈、牛圈改造、皇竹草种植,2016年、2017年华能集团养殖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计划尽快完成;对易地搬迁点的部分房门质量欠佳的问题,已建议强化对项目质量的把控和监督,尽快向施工方提出房门质量的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拉巴乡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对部分项目未全面完工已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安排工作组入户开展验收工作,督促未建设农户加快进度。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取消,与有关部门对接进行项目变更。二是拉巴乡政府已通知施工队进行了维修,并保证在今后强化对项目质量的把控和监督  

  

  

  

  

  

  

  

  

  

  

  

糯福乡2016年至2017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3月23日,对糯福乡2016至2017年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审计事项对部分村组和农户进行了延伸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6年初至2017年末,糯福乡共筹集到位各类扶贫资金12 158.2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 597.82万元,社会扶贫资金2 460.39万元(均为华能集团项目资金),浦发扶贫基金100.00万元;累计支出9 713.96万元,其中:直接发放到户补助支出5 872.81万元,用于生产发展类扶贫支出770.59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类扶贫支出2 815.72万元,用于公共事业类扶贫支出254.84万元;截至2017年末结余结转资金2 444.25万元。本次审计对糯福乡糯福村、南段村、阿里村等3个行政村经济作物种植项目(柠檬、佛手、多依、甘蔗)、养殖项目(能繁母猪、仔猪、黄牛)、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共9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截至审计日,上述抽审项目均已实施。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糯福乡党委、政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狠抓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了预定的脱贫攻坚工作指标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已获得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补助的农户尚未建房。  

(二)个别项目实施时间跨度较长。  

(三)个别项目推进较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糯福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尽快做出合理处置,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进度、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的把控,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对已完工的项目工程要及时办理相关竣工验收、结算,做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和跟踪问效;二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切实做到项目实施前的科学充分论证、项目实施中的正确有效引导,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扶贫政策、扶贫项目的认知和认同,切实提高群众自主自强意识,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确保群众既能按期脱贫,又能实现持久脱贫;三是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政府要搭建好平台,引进专家团队定期指导项目帮扶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增强发展后劲;四是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退出和纳入,做到精准识别。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糯福乡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针对审计发现个别已获得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补助的农户尚未建房的问题,糯福乡政府已将该笔建房补助收回至乡财政所专项资金户,并按照相关要求剔除该农户危房改造指标;二是针对审计发现的个别项目实施时间跨度较长个别项目推进较慢的问题,糯福乡政府已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目前相关工程进度正常,将按计划完成。  

  

  

  

  

  

  

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对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上年结余13.56万元。  

2)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8.64万元。  

3)本年经费支出385.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4万元。  

4)结转下年26.7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4万元,增长13.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45万元,增长109.22%;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罚没收入汇缴情况  

2017年共收缴罚没款123.43万元,已全额上缴至县财政局专户。  

2.账户收支情况  

企业风险抵押金户年初余额93.64万元(风险抵押金92万元,利息1.64万元),本年利息收入0.19万元,本年退还风险抵押金62.1万元,退还利息1.19万元,购转账支票0.02万元,年末余额30.52万元(风险抵押金29.9万元,利息0.62万元)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内控制度不健全公务接待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完善行政管理职能。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原始凭证方面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事项。  

(三)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财务部门要把好支出关,对不符合规定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的支出不予核销。   

澜沧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9年2月18日至4月15日,对澜沧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澜沧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抽审项目4个,延伸调查2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2个乡镇、2个行政村。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澜沧县财政局下达澜沧县扶贫办本级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398.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88.4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0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398.41万元,总支出398.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澜沧县扶贫办“三公”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46.5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5万元,下降3.02%;“三公”经费2018年共支出11.3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7.48万元,下降60.64%;会议费2018年共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培训费2018年共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1万元,下降100%。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末,县扶贫办固定资产总数为384.66万元。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5.95万元,划转资产61万元(划转公务用车平台公务车2辆),报废资产13.56万元。在新增固定资产的采购过程中,县扶贫办均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  

(四)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截至2018年末,县扶贫办应缴非税收入3.32万元,于2018年末全额上缴至县财政。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至2018年,澜沧县累计收到上海协作帮扶资金共计  5 235.92万元(计划回拨资金43.7万元)。  

截至2018年末累计支出协作帮扶资金 3 481.88万元。  

截至2018年末结存协作帮扶资金 1 754.04万元。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2016年至2018年,澜沧县计划实施帮扶项目13个。本次审计抽查的4个帮扶项目中,已完工或实施完毕项目3个,在建或正在实施项目1个(尚未建设子项目1个)。  

三、审计期间整改的问题  

(一)2018年,澜沧县扶贫办用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向澜沧县茶乡旅行社支付机票款共计111 893元,所附原始单据只有由旅行社开具的“云南省普通增值税发票”, 发票内容为“旅游服务代订机票款”而无正式飞机票。  

(二)2018年,澜沧县扶贫办在支农专户中列支的大部分外出参加相关会议、培训费用时,无相关会议、培训通知,仅凭差旅费报销单。  

(三)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末,澜沧县扶贫办支农专户中2年以上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共计96 894.25元。  

(四)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末,澜沧县扶贫办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金额为    3 130 897.47 元。  

四、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审计发现问题  

在对2018年度上海市黄浦区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澜沧县竹塘乡云山村自然寨项目中的“民族手工艺制作培训”为期1期20人培训项目未实施。  

五、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根据澜沧县扶贫办提供的资料,李庚霆新村小学长期挂账的预付工程款2万元,澜沧县勐朗镇于2006年7月30日3号凭证就列支了此款项,而澜沧县扶贫办到2019年4月30日才对此款项进行冲销。  

鉴于以上情况,澜沧县扶贫办应加强与项目实施部门、乡镇的沟通、协调,清理已经在部门、乡镇列支的往来款项。  

、审计建议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二)加大对项目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对结余超过2年以上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统筹安排。  

(三)加大对往来款的清理力度。继续对长期和大额挂账的往来款项积极进行清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呆账、坏账进行清理调整,避免往来款长期挂账。  

(四)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督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实施未实施的上海帮扶项目,让项目实施地的农户切实享受到上海帮扶政策带来的实惠。   

  

  

  

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至5月,对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财务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属行政单位,是全县经济社会工作牵头抓总的综合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能是经济目标计划、改革与调研、项目帮办、抓好粮食工作、物价工作等。2017年度预算总额为767.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9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370.4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部门总收入767.41万元,总支出819.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3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局2017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较好的,财政下达及追加的预算指标及时、如数到位,财务核算执行现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事项,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基本能够执行。但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未能同步落实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7年末,县发改局零余额户往来款两年以上挂账 231 366.64元。    

(二) 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安置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但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未实施。  

(三) 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竹塘乡东主村佛堂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  

(四)勐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搬迁农户已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但未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专题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231 366.64的问题,责成澜沧发改局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安置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但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未实施的问题, 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实施方案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竹塘乡东主村佛堂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协调督促上述乡镇按项目实施方案整合资金,积极争取争取资金,加快就业培训计划及产业项目的推进。对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搬迁农户已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但未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的问题,建议澜沧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点开展拆除旧房,对旧宅基地、旧村庄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力度。二是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未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就业培训、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的督促检查,协调项目和资金整合投入,全面解决已搬迁入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点的宅基地进行复垦及生态修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澜沧县发改局、勐朗镇、东回镇、竹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县发改局对往来款挂账积极进行了清理。勐朗镇政府对勐朗镇大平掌村石门坎安置点道路硬化、垃圾池及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已整改实施。勐朗镇、东回镇、竹塘乡政府对上述涉及安置点就业培训及产业项目推进缓慢,已进行了玉米种植等就业培训,猪圈、牛厩已建盖。勐朗镇大平掌村嘎处地组、东回镇南翁村糯伍上寨迁出点已进行复垦,种植了玉米、果树等。  

  

  

  

  

  

  

  

  

  

  

  

  

  

  

  

  

澜沧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澜沧县审计局于2017年10月至11月,对澜沧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6年度预算资金、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残联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沟通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内设办公室、康复股、教育就业扶贫股三个股室,另设一个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服务所未设编制,工作人员由县残联工作人员担任。县残联2016年末人员编制数为9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开设有银行账户3个。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66.2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46 644.01元。2015年度由中国残联配发给县残联的流动服务车及车载设备总价值217 544.01元,县残联在登记入账时只将车辆原值187 200进行了登记入账,而未将车载设备30 344.01登记入账以及车辆购置税16 300元登记入账。  

(二)2016年度县残联拨付给县特校“智力儿童康复训练经费”238 000元,其中县特校用于发放教师补助51 980元(25人/2 000元,3人/660元)。  

(三)县特校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弥补单位办公室经费8 552.40元(免费教科书款2 038.3元,助残日相关费用4 874.1元,运动会号码布制作费390元,陀螺场地透光灯款1 2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澜沧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此次审计不再作处理。  

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澜沧县审计局已经向澜沧县财政局发出了审计建议书。  

审计建议:  

(一)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理清“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产权归属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或从中提取工作经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障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澜沧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