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4-/2022-0721001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
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各相关学校,各幼儿园,澜沧上海新纪元第二民族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部署要求,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联动、以县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和工作制度,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单个学校在校生数超标准现象发生。
二、 招生机构及职责
成立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域各类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杨 彬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 葵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徐佳荣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毛毓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魏先名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远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鲁 云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彭国福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王富永 县教育体育局干部
李正琼 县教育体育局干部
陈宇阳 县教育体育局干部
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由魏先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机关各股室办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县域各类教育招生入学日常工作事务。各学校、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招生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学龄人口入学工作。
三、学前教育招生安排
(一)招生对象及目标任务。幼儿园适龄幼儿指至2022年9月1日年满3周岁、未满6周岁的幼儿。各乡(镇)务必完成“辖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6.50%以上”的目标任务。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乡(镇)中心小学校长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辖区幼儿入园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办班形式。根据幼儿年龄,实行小班、中班、大班分班管理、教学。
(三)入园要求。公立幼儿园学制为3年。由于学前公立教育资源有限、学位紧张,已读完大班、6周岁以上幼儿不得插班复读。县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发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招收2022年9月1日年满2周岁的幼儿办小托班,但不得与3周岁及以上的幼儿编成混合班,班额不得超过15人。
(四)编班要求(班额上限)。小班(3周岁)25人,中班(4周岁)30人,大班(5周岁)35人。暂未开办幼儿园的村,村小学必须举办幼儿班(学前班),招生至9月1日年满5周岁的幼儿,班额不超过40人。
(五)教材选用。教材从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用书目录中选用征订(不得使用目录以外的其它教材),教材必须向有发行资质的单位报订。
四、义务教育招生安排
(一)招生工作措施。
1.强化秋季招生入学管理。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缓解县城区中小学校学生上下课时交通拥挤;确保辖区内常住户口学龄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儿童少年等依法依规享受公平教育权益,应入尽入,应读尽读,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教育部和省、市对招生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公布招生方案和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审慎论证,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4.严控超班额超员招生,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求和优质均衡教育督导评估要求,按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进行招生,确保“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发展、公平招生的原则,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及教育优待对象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保证六年级学生全部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1.全县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2022年8月初,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提供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及户籍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要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及时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将招收县城区(即指长期居住在县城环城路以内的大水井社区、铅矿社区、温泉社区、佛房社区、老街村及勐朗村的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按区域划片内常住户适龄人口就近入学。首先招收区域划片常住户籍适龄人口,其次再招收区域划片内长期居住的外来适龄人口,若出现学位不够或空缺时,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适龄人口学生就读。没有在县城区半年以上固定住处证明材料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学生,不得在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就读。
4.澜沧县一中、澜沧县民族中学、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共招收初一新生1500名,首先招收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的869名六年级毕业生(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也按在县城区的固定住处证明材料进行划片就近入学,无县城区固定住处证明材料的六年级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或抽签方式平均安排在县直属学校就读),然后再按各乡(镇)六年级毕业生数11.82%比例招收各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631人满招生计划数(见附件2);各直属学校不得私自超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私自招生部分一律不予审核学生学籍调档。
5.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②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③县直属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县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产权证具有同等效力的购房合同或有半年以上租房居住证明材料等以便核查划片区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国籍学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护照)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②有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租房居住证明;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④在学区内购买的房屋产权证明,并交一份复印件;⑤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
6.入学新生须于2022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到录取(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于开学后2周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由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对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责令限期办理入学手续。
(三)片区划分及招生计划数。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县域辖区学校布局分布情况及2022年小学、初中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划分为县城片区和乡(镇)片区两个主片区,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县城片区。
(1)小学。县城片区(指县城环城路规划区以内各单位及社区村组)划分中界线为:从大草坝原红楼馆为起点往水库东路连接九四路至大兴量贩到县政府大门,再从县政府大门正对的勐朗大街直下至地震纪念碑,再往温泉路直下至孟连路加油站止。
县小(含县二小):首先招收居住在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西的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然后再招收具有半年以上固定居住证明材料的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西的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学生;计划招收一年级8个班共360人,超过招生计划数部分按原则不予审核学生学籍。
县民族小学(含民二小):首先招收居住在县城区片区划分中界线以东的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然后再招收具有半年以上固定居住证明材料的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东的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学生;计划招收8个班共360人,其中一年级新生6个班共270人,五年级按各乡(镇)四年级学生1.68%的比例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个班共90人(见附件1),超过招生计划数部分按原则不予审核学生学籍。
勐朗镇中心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大林窝村、包麦地村、下谷地村、布老村、老街村及勐朗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学生;其次招收居住在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东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勐朗镇普陀希望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看马山村、罗八村唐胜村、娜登社区、老街村及勐朗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县城区片区划分界线以西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勐朗镇富本村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富本村、南甸村两个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富本村、南甸村两个村辖区内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勐朗镇勐滨村小学(即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滨实验学校):首先招收勐朗镇勐滨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勐滨村辖区内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勐朗镇大平掌村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大平掌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大平掌村辖区内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2)初中县城片区(指县城环城路规划区以内各单位及社区村组)划分中界线为:从大草坝红楼馆为起点往水库东路连接九四路至大兴量贩到县政府大门,再从县政府大门正对的勐朗大街直下至地震纪念碑,再往温泉路直下至孟连路加油站止。
澜沧县一中:招收初一新生12个班,计划共招收新生600人。首先招收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毕业的居住在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西的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的学生和具有固定居住证明材料的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学生;其次再向各乡(镇)学校按六年级毕业生比例、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及公示情况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至满招生计划数为止,超过招生计划数部分按原则不予审核学生学籍。
澜沧县民族中学:招收初一新生6个班,计划共招收新生300人。首先招收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毕业的居住在东朗路以北,勐朗大街以东至水库东路至大草坝红楼馆以东,佛房河以西的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的学生和有固定居住证明材料的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学生;其次再向各乡(镇)学校按六年级毕业生比例、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及公示情况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至满招生计划数为止,超过招生计划数部分按原则不予审核学生学籍。
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招收初一新生12个班,计划共招收新生600人。首先招收澜沧县小、澜沧县民族小学毕业的居住在温泉路以东,东朗路以南及佛房河以东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的学生和有固定居住证明材料的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学生;其次再向各乡(镇)学校按六年级毕业生比例、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及公示情况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至满招生计划数为止,超过招生计划数部分按原则不予审核学生学籍。
金朗中学:招收初一新生8个班,计划共招收新生400人。首先负责招收勐朗镇辖区内的各完小六年级毕业生(除去被县直属中学和市级学校录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次招收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县城区就读初中的学生。
2.乡(镇)片区。
各乡(镇)中小学,按辖区范围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由各乡(镇)规划片区招生。要依法保障各乡(镇)辖区内常住户籍学龄人口、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片区细化招生范围内的具体招生条件,制定出本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并将各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按六年级毕业生数的13.68%比例自愿报名就读三所县城区直属中学的学生按(附件2)分配数,于8月10日前将《2022年学生自愿报名就读县直属中学登记表》(附件3)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邮箱709832400@qq.com(联系人及电话:王富永,7222790)。
五、普通高中招生
2022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原则上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好各州市在相应州市内安排跨州市招生计划。
为确保2022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达88%以上,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2022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共2942人。其中,澜沧县第一完全中学计划招收高一新生至少1000人;澜沧民族中学计划招收高一新生至少600人;澜沧县第二中学计划招收高一新生至少700人;澜沧上海新纪元第二民族中学计划招收高一新生至少642人。全县各中学要将我县2022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的招生计划数和收费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
六、职业教育招生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是一所公办云南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拟更名“普洱市职业教育分中心”),2022年秋季学期将迁入新校区进行教育教学。按云南省职教处要求,开设17个专业课程,共计划招生2000人(其中:汽车车修复招生150人、汽车美容与装潢招生15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招生200人、园艺技术招生60人、中草药栽培招生100人、市场营销招生100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招生100人、作物生产技术招生250人、茶叶生产与加工招生100人、畜禽生产技术招生100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招生50人、电子商务招生12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招生130人、中餐烹饪招生300人、文秘招生30人、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招生30人、航空服务招生30人)。
七、工作要求
(一)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2022秋季学期招生,起始年级新生班额不得超过《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定,即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超过55人,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逐步消除原有的56人以上大班额。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地区招生行为。各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现象,严禁接收借读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2022年8月15日前,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片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入学资格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涉及政策调整的,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并将最终确定的政策再次公开。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义务教育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本地有关举报,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各学校要按照均衡配备教师、均衡分配班级人数的“两均衡”原则和人数限额要求对新入学学生实行随机均衡分班,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不得再进行任何调整。学生学籍经正常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必须按照“阳光分班”结果为新生进行班级配置和录取核办,坚决杜绝“阳光分班”后学校再出现“择班”现象
(三)方便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提供便民服务。全面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稳步推进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一年级新生入学证明材料,户籍人口一般提供户口本,外来人口一般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2.落实“两为主”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四)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澜沧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各中小学要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校就读方式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招生规划,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应入尽入,应读尽读,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主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和入学评估、安置工作,安排好特殊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各乡(镇)中小学校建立学籍,并以送教上门的方式开展教学。
(五)做好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入园(入班)工作。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教育体育管理目标任务中涉及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5%以上”,各乡(镇)、各幼儿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辍学学生分类安置工作。
1.对未入学的6-9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安排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就读,统一注册学籍。
2.对未入学的10-12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小学高年级入学,统一注册相应年级学籍并单独编班,按小学一年级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3.对未入学的13-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初中学校注册学籍,在县职业中学集中开设职初班,组织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
4.对小学辍学不超过2年的学生,原则上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对辍学超过3年以上的学生,视情况安排到小学高段或职初班入学。对初中辍学不超过3年的学生,可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或视情况进行补偿教育,或在县职业中学集中开设职初班组织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保证其完成学业。
(七)做好高中阶段入学率。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教育体育管理目标任务中涉及的2022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8%以上”要求,各乡(镇)、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今年或往届初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伍军人、城乡劳动者、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积极填报县职业中学“成人中专班”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八)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脱贫户子女及外籍学生。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普教基〔2017〕1号)要求,做好学区内留守儿童、脱贫户子女及外籍学生入学工作,会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建档立卡户子女及外籍学生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九)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县电视台、视频会议等媒介,各学校通过家校通、短信、QQ群、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引导家长和其他法定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十)从严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招生纪律,维护招生方案的刚性约束。
(十一)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各学校要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规依纪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责任。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和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或学校,按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县民族小学五年级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县直属中学向各乡镇招初一新生名额分配表
3.2022年学生自愿报名就读县直属中学登记表
4.2022年县一中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2022年秋季学期县民族小学五年级
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乡镇学校
| 招生分配名额
| 实际报送名额
| 备 注
|
安康乡小学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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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乡小学
| 3
|
|
|
东河乡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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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回镇小学
| 4
|
|
|
发展河乡小学
| 3
|
|
|
富邦乡小学
| 4
|
|
|
富东乡小学
| 3
|
|
|
惠民镇小学
| 3
|
|
|
酒井乡小学
| 3
|
|
|
拉巴乡小学
| 4
|
|
|
勐朗镇小学
| 9
|
|
|
木戛乡附中
| 3
|
|
|
南岭乡小学
| 5
|
|
|
糯福乡小学
| 4
|
|
|
糯扎渡镇小学
| 7
|
|
|
谦六乡小学
| 10
|
|
|
上允镇小学
| 9
|
|
|
文东乡小学
| 2
|
|
|
雪林乡小学
| 4
|
|
|
竹塘乡小学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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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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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县直属中学向各乡镇招
初一新生名额分配表
乡镇
| 六年级毕业生数
| 县一中
| 县民中
| 县民三中
|
勐朗镇小学
| 484
| 21
| 9
| 41
|
上允镇小学
| 377
| 15
| 6
| 29
|
糯扎渡镇小学
| 377
| 15
| 7
| 29
|
发展河乡小学
| 166
| 7
| 3
| 13
|
谦六乡小学
| 473
| 19
| 8
| 37
|
糯福乡小学
| 221
| 9
| 4
| 17
|
东河乡小学
| 113
| 5
| 2
| 9
|
大山乡小学
| 180
| 7
| 3
| 14
|
南岭乡小学
| 261
| 11
| 5
| 20
|
雪林乡小学
| 235
| 10
| 4
| 18
|
木戛乡小学
| 150
| 6
| 3
| 12
|
酒井乡小学
| 158
| 6
| 3
| 12
|
惠民镇小学
| 179
| 7
| 3
| 14
|
东回镇小学
| 173
| 7
| 3
| 13
|
拉巴乡小学
| 105
| 4
| 2
| 8
|
竹塘乡小学
| 323
| 13
| 6
| 25
|
富邦乡小学
| 172
| 7
| 3
| 13
|
安康乡小学
| 151
| 6
| 3
| 12
|
文东乡小学
| 169
| 7
| 3
| 13
|
富东乡小学
| 144
| 6
| 3
| 11
|
合 计
| 4611
| 188
| 83
| 360
|
附件3
2022年学生自愿报名就读县直属中学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学生身份证号
| 国网学籍号
| 毕业学校名称
| 毕业学校
标识码
| 报名就读学校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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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2年澜沧一中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各中学
| 名额分配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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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一中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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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二中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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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民中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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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民三中
|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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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回镇中学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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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山乡中学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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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朗中学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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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糯福乡中学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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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惠民乡中学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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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发展河乡中学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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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糯扎渡镇中学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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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谦六乡中学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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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东河乡中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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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富东乡中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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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雪林乡中学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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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拉巴乡附中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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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酒井乡附中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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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岭乡中学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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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竹塘乡中学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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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东乡中学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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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康乡附中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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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木戛乡附中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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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富邦乡中学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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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谦六乡新城中学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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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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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分配表是按《普洱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测算。2022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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