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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7-/2023-0828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澜沧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8-28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公示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23-08-29 著录时间 2023-08-29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23-08-29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6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8219万元的66.96%比上年同期23978万元增收48487万元,增长202.21%;其中税收收入24718万元,比上年同期14666万元10052万元,增长68.54%非税收入47747万元,比上年同期9312万元38435万元,增长412.75%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9%  

税收收原因:一是增值税完成15042万元,同比3957万元食糖增收1550万元,茶增收533万元,建筑业增收1,980万元二是上年同期受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退税3223万元(上划省级2364万元、县级15%部分860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3789万元,同比增收36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缴纳孟连至勐海高速路耕地占用税3758万元  

非税收原因: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1689万元,同比40034万元本年度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经营权转让收入41646万元,上年度同期无此项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40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77141万元的44.6%,比上年同期222165万元35244万元,增长15.86%  

支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20492万元,同比18573万元(本年度安排澜沧县城生活垃圾场进场道路工程款1471万元、澜沧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注册资本项目资金15000万元,上年度同期均无此类资金支出)。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6296万元,同比522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7996万元,同比增支336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累计支出3932万元,同比增支3891万元,主要是县城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项目经费1148万元,芦笙路、温泉路、老思澜路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1316万元)三是农林水支出53538万元,同比13709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累计支出30433万元同比增支8676万元;占补平衡启动资金2700万元,上年度同期无该资金支出)。四是交通运输支出13050万元,同比增支8708万元本年度安排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公路建设2250万元;直过民族自然村路南岭乡勐坎村澜坝寨公路工程款2865万元;澜沧县龙潭至勐矿公路工程款1075万元,上年度同期以上资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7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874万元的22.57%,比上年同期7001 万元419万元,增长5.98 %收的主要原因: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0万元  

2.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0854万元,为年初预算104408万元的39.13%,比上年同期51134万元减支10280万元,下降20.1%减支的主要原因:其他支出3699万元,同比30942万元上年度安排澜沧景迈山茶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资金专项债25800万元;景迈山古茶林4A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债8000万元。本年度同期均无以上资金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万元,为年初预算169万元的18.34%,比上年同期0万元增收31万元,增长100%收的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益31万元  

2.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万元,为年初预算359万元的11.7%,比上年同期19万元增支23万元,增长121.05%增长的主要原因: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2万元(评估费32万元、审计费10万元,上年度同期无此类资金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19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3718万元的32.65%,比上年同期49401万元增加792万元,增长1.6%收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最低缴费档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随正常晋升工资提高,缴费基数增加。  

2.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71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4330万元的25.08%,比上年同期41747万元减少3036万元,下降7.27%。减支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DRG付费10医疗机构14月住院费用按80%进行预列支出,因此同比减少  

二、202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财政目标任务。  

(一)全力组织收入    

一是强化税源建设,保持现有税源稳定增长;坚持抓大不放小,深挖增收潜力,牢牢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加强税源管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工业企业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大清缴企业欠税力度,应收尽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退减免缓税款12045万元(其中县级6102万元),累计15632户。二是续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认真贯彻非税收入相关政策,依法履行征管职责,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执收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大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现指标交易收入10574万元,为缓解县级财政困难拓宽增收渠道。四是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出让收入41646万元,为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做出积极贡献。五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依法科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单位盘活存量资金861万元六是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79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1663万元。  

(二)保障“三保”在总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全县上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障 “三保”支出,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提升“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三保”未落实前,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不得安排其他支出全县各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三保”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妥善做好舆情回应。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上半年完成“三保”支出106288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75407万元;保运转支出202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8857万元。落实规范绩效奖政策,在落实“三保”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规范后的部分绩效奖金政策落实,已兑现金额为4308万元。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资金支持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则。筹措衔接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资金53482万元,其中:衔接资金48132万元(中央37337万元,省级10795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850万元(中央资金3672万元,省级资金2178万元) 沪滇协作帮扶资金5350万元。安排衔接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资金支出24981万元,其中衔接资金支出22690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351万元,沪滇协作资金支出1940万元,确保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26314万元,595502人次。  

持续支持民生保障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教育资金支出49823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助学金及免学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学前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二是支持稳岗就业工作。筹措就业资金支出75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为维护就业总体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支持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全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公益性岗位支出2035万元,涉及岗位数5106主动为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返乡农民等人群创造创业和就业机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36,带动就业 408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3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168万元三是筹措卫生健康资金支出21072万元,重点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投入,构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四是做好民生兜底工作。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0584万元,切实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价格补贴,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五是筹措疫情防控防治资金支出3831万元,支持调整后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疾病救治、防控物、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  

(五)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始终坚持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坚决不“撒胡椒面”。对债券资金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落实化债责任,提前谋划,对到期债务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办法,2023年到期的政府性债务及隐性债务需还本付息82822万元(含本年度安排的债务化解资金15500万元,为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6.53%上半年偿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9589万元(含本年度安排的债务化解资金13656万元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持续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筹措安排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7071万元,重点支持耕地占补平衡启动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济稳增长奖励金等;二是筹措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910万元;三是筹措安排澜沧县70周年庆祝大会资金459万元。  

)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坚持抓改革促突破,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改革。二是增强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能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部门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面纳入预算。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预算指标账工作,硬化预算管理约束,指标账工作全面运行。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查堵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规范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在全县预算单位范围内开展了财政综合业务检查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全县政府采购不断优化流程,依法管采,提升服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采购金额为409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998万元,节约资金92万元,节约率为2.25%  

强化财政部门党的政治建设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和财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监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构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情况看,2023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平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诸多不容回避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薄弱,财政增收乏力,财源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二是财政紧平衡仍将持续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增加。从支出方面看,上半年未保障的“三保”支出、改善民生与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还有许多必保的刚性支出6月末待支付资金达63727万元,其中:待支付“三保”支出10833万元(含上年未配套公积金4000万元)、待支付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2389万元、临聘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1641万元、其他项目资金38864万元,将在下半年执行中进一步增加支付压力从财力方面看, 回补上年缓拨的专项资金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已占用大部分财力,今年上级专款的增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供水公司经营权出让收入25385万元还未完成入库、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调入资金未完成29426万元又将进一步加大收支缺口。因此,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空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政府偿债进入高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进一步挤占县级可用财力,不断加大县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四是全县范围内对“三保”责任落实重视程度不够。五是财政专业干部队伍人员不足。财政局机关共有编制67名,目前在职在编54人,年内将退休4人,本年末空编人数将达17人;乡镇财政所因机构改革,从参公管理单位转变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全县20个乡镇设编制61名,目前乡镇财政所没有在职在编人员,业务工作暂时由原财政所工作人员承担。这些财政工作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抓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树立抓收入的意识。建议开展针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经济投资的副乡镇长及各经济指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税收知识培训,全面树立共同抓收入的意识。二是制定印发收入增收奖补政策。探索制定《澜沧县促进税收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税收入收入增长、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收入增加等进行考核,对财源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乡(镇)予以奖励,不断凝聚财源建设工作合力,激发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不断加大公共停车位及公共广告位等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四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依法科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盘活土地收入。加快推进土地占补平衡项目。  

(二)以确保预算平衡为原则安排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年终必须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建议按以下先后顺序统筹库款保障支出:首先,保障“三保”支出下半年三保支出为14914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04759万元,保运转支出779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6600万元);其次,保障债务还本付息32143万元;最后,在保障以上两个方面后还有剩余库款的情况下,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及县级应急支出。  

(三)坚持民生支出保障    

一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特色教育多元发展。二是稳岗保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补贴,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重点支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加快推进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艾滋病应急支出等传染性疾病防控,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澜沧。重点支持日常运行、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一是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落实资金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二是优先安排农业农村发展支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三是全力支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促进沿边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富边样板、稳边示范和守边屏障。  

(五)以严防死守的坚决态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开好“前门”,稳步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又严堵“后门”,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承受能力底线,加大财政约束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二是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切实履行化债主体责任。三是聚焦中心,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切实加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确保专项债券按期还本付息。  

树牢法治思维纪律意识推动依法理财    

一是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坚决把党纪国法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形成依法行政、纪律严明、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坚持深化财税改革与落实财经纪律法律深度融合,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守财经纪律,落实落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二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着力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处违法乱纪行为。  

2023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奋勇向前,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