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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31220-00005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3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澜政办发〔2023〕92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精神,特制定以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澜沧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从2023年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要努力实现每年不低于6%的增幅,到2025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努力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构建政府领导、人社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的合力。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精准建立扩面增效对象实名库;通过实施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社保服务能力,全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

(一)精准建立扩面增效对象实名数据库

1.法定参保对象实名库。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各乡(镇)以村(社区)为网格单元,逐户逐人摸清辖区内法定应参保人员的年龄、性别、收入、缴费能力、参保意愿和未参保原因等信息;县公安局根据户籍信息,比对核实法定参保对象生存状态,全面摸清本县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应参保对象,于2023825日前建立法定参保对象实名库。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做好对接配合工作,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实名库全覆盖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提质增效扩面对象实名库。依托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市场主体法人及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建立提质增效扩面对象实名库。

1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法人及从业人员未参保实名库;

2被征地农民、村医、(社区)干部等符合享受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实名库;

3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人员实名库;

4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名库;

5会计、律师、导游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实名库;

6具备缴费能力的居民、水库移民、种养殖大户等城乡居民实名库;

7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民办学校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等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实名库。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澜沧分公司

3.政府兜底保障实名库。建立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实名库。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

(二)全面实施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1.强化执法扩面一批。县人社局要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作,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为职工参保缴费、不据实申报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

2.完善政策吸纳一批。县人社局要牵头制定、优化村(社区)干部、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参保缴费补贴政策,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缴费能力不足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引导选择较高缴费档次。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

3.依法维权纳入一批。县人社局要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公开发布劳动维权举报方式。对经人民法院、审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机构出具有效法律文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未参保缴费的,通过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进一步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劳动权益受损群众通过维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

4.典型引路带动一批。充分发挥身边人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的带头作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带动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引导作用,结合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等政策宣传,引导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乡(镇)要通过选树或选聘社保代言人”“社保宣传员等方式,充分发挥已参保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5.精准宣传动员一批。紧密结合实名数据库,依托人社部门牵头建立的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志愿者队伍,依靠各乡(镇)、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高频次、全方位、广覆盖开展扩面增效宣讲。坚持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全力做好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精准化、个性化、互动式宣讲。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管理服务对象的法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各乡(镇)在每年春节期间、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赶集日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各村(社区)每季度通过村民会议等方式开展辖区居民户全覆盖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村(社区)两委包保人员每季度上门开展重点对象宣传动员不少于10人次;社保服务先锋队队员每季度对重点扩面群体提供一对一政策服务不少于20人次。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总工会、县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澜沧分公司

6.政府帮扶兜底一批。人社、财政部门要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致贫返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当年代缴政策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县人社局要严格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缓缴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在分配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时,要适度加大社保补贴资金占比,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持续参保缴费;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

(三)建立健全四个工作机制

1.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2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县人社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发改部门牵头负责信用体系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税务部门依法督促正常经营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及时个人参保缴费;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督促管理服务单位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宣传部门要将扩面增效政策纳入基层宣讲、大喇叭播放范畴,总结推广全县扩面增效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和氛围营造,每年推出不少于2期基本养老保险专题报道,政府主要网站、公众号等媒体每月推送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宣传信息不少于1条。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澜沧分公司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数据信息比对联席会议,每年2月底前至少开展1轮数据比对核查工作,比对核查结果及时推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牵头,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针对人员基础信息、正常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础信息,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和律师、缴费困难人员等关键信息和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总工会、县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澜沧分公司

3.建立入户调查机制。各乡(镇)、村(社区)要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2月底前至少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辖区16—60岁群众基本信息,标注人员类别,及时更新参保对象实名库,并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本年度重点扩面对象。各乡(镇)入户调查结果,要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每月深入企业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等,帮助企业解决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澜沧县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澜沧分公司

4.建立挂钩联系包保机制。建立干部挂钩联系包保机制,县人社部门建立科级干部挂乡(镇)、干部职工挂村(社区)包保机制,各乡(镇)要比照建立包保工作机制,推进扩面增效措施落实落地。挂钩包保领导干部要抓调研、强指导,深入企业、基层调研,参与研究谋划扩面增效措施;要抓宣传、造氛围,带头走村、入户、进企业开展宣传,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要抓调度、促推进,每月与包保联系点对接工作不少于1次;要抓协调、解难题,主动对接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在扩面增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持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县人社部门要全力推动实现社会保险事项标准化、能力专业化、内容品牌化、服务智慧化、经办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操作规范,实现所有服务渠道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要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服务模式,实现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全力推行网厅业务办理,2023年参保单位在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注册率达30%以上,2024年达到70%以上,2025年达到90%以上;建立社保服务电子地图2025年前完成城县一刻钟、农村10公里的社保服务圈打造工作;要持续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上门服务。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澜沧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有序推进扩面增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负责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对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分析研判、工作调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扩面增效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月调度、季督导、年交账专项工作调度督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调度通报扩面增效工作进展情况,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到乡(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查任务清单、看落实情况实不实,查问题清单、看整改措施硬不硬,查工作台账、看活动方式优不优,查成效成果、看扩面效果好不好。各乡(镇)也要对应建立相关调度督导制度,工作进展于每年2月底报县人社部门,联系人:罗安云、朱耀平

(三)加强工作保障。(镇)、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财政部门要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考核评估。要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完成情况作为社会保险执行率的主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合理确定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结合实际,按年制定具体工作任务。人社部门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联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扩面增效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澜沧县基本养老保险精准识别十类扩面已锁定对象工作台账

2.普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台账汇总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