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49/20250320-00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酒井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预算公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1800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国家安全、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外事侨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审计、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制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反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承担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民族文化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社会组织培育、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职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 (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科技推广、农村公路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建设管理、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党委
2.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人大
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纪委
5.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党群服务中心
6.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综合行政执法队
7.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大发展产业的力度,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新型农业产业,让每户家庭都享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继续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解决人畜分离,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继续加大力度培训农村技术人才,解决可持续发展软实力。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我乡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和特色民族文化产业,加快产业化进程,提高产业化水平,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农文旅结合,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推动全乡经济较快向好发展。深化“一把手”招商、全员招商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点围绕精致农业、生态养殖、文化旅游等领域,持续深化与携程集团、万城、景迈嘉木的合作对接,接续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本地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的餐饮、住宿、培训等机构和企业,提升招商引资成效。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提升项目谋划精度。紧盯国家和省市县政策导向、投资趋向,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统筹全局、长远谋划,着力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储备一批重大利好项目。增强招商竞争力,继续加强和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争取实现年内投入运营。加强项目管理。推行重大项目清单制,加强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和投产全流程监管,抓牢安全质量管控,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债务管控,坚决不干由财政买单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格项目审计,重点关注超预算、超规模建设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效。
4.统筹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抓好教育发展,落实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劳动和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技能培训;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养老、失业等各项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保险的覆盖面;四是完善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六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坚持确权确地为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分级负责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权益,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稳定。
5.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深入推进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排查各种社会矛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6.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做到辖区内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7.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提升和改善全乡人居环境紧紧围绕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全乡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保洁等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宣传和投入,全面推进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多方整合筹措资金,加大提升人居环境硬件设施的投入。结合“两违”整治和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和加强全乡辖区内各河流、水渠和水库(库渠)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推进。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管,实行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专设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手续完备。加大扶贫资金及整合资金的落实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快扶贫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坚持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刚性支出,保障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8.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特别是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管,实行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专设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手续完备。坚持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确保刚性支出,保障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严格绩效自评管理,规范重点评价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施重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确保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优良。抓严财经纪律整治。切实落实好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纪委部门紧密协作,推动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优势互补。健全内控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对财政核心业务、财务管理的监管。
9.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执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的模范,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2.6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5.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68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干部职工岗位和职级工资的变动,相关经费资金增加,单位资金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2.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2.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干部职工岗位和职级工资的变动,相关经费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7.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干部职工岗位和职级工资的变动,相关经费资金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1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0.55%。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0.55%。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502.4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2万元,增长1.6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41.2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2.58万元,增长120.75%。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项)行政运行(项)12.2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7%。主要用于人大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2.19%。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7.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用于武装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4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6.7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9.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32,增长20.6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5.7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下降8.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7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351.58%。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8.41%。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15.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9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33万元,下降34.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3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2.6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9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2.24%。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65.0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8.38万元,增长30.2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务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5.8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33.26%。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工资及公用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1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6.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1182.67万元,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96.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的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89.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45.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7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40.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23.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9.26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的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60.3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和财政所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5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支出。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的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3.7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用的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的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0.20元,主要用于政府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5年预算数为25.08万元,用于行政和行政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2.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60万元,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需开展的相关培训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00万元,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电费支出。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0.12万元,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网络宽带费用。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的支出。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41.9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的支出。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86.71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20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105.00万元,具体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户代管资金办公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8.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户代管资金办公经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户代管资金办公经费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5年预算数为1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户代管资金办公经费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5年预算数为7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户代管资金办公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5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24次,共计接待4369人次。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6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3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0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压减相关运行工作经费支出、人员调配变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资产总额157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2.69万元,固定资产659.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2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1800111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