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54/20241216-00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安康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0701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县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1.乡党委主要职责: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3)负责本乡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督促检查、机关后勤等工作。
(4)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5)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工作以及工会、团委等群团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信访投诉等工作。
(6)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7)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入驻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9)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全面领导本乡、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
2.乡政府主要职责
(1)强化经济发展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保险、城乡救助、城乡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3)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乡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5)负责本乡产业开发、农村经营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教育、文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电力等工作;组织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6)负责本乡政法、村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督、防灾减灾、法制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7)负责辖区内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入园、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
(8)辖区内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9)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其群众生活环境。推进三农服务和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3.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贯彻上级人大及本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
(3)制定乡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主席团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办理代表和选民来信来访事项。
(5)组织召开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组织本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项调研。
(8)负责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及组织工作。
(9)负责督办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完成县委、县人大以及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4.乡纪委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5.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编制乡年度决算,综合平衡乡财政资金。
(3)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集体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其他各项非税收入;负责执行契税征收工作。
(4)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理乡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贷款业务。
(5)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由乡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展采购业务,组织和监督乡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
(6)制订乡属资产的管理配套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
(7)指导和监督财政评审业务的开展;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
(8)贯彻执行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管理、发放和核销各种财政收费、罚没票据。
(9)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农业技术服务。通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和示范等工作,为农民提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将农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通过田间示范、技术培训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种植、养殖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2)农村经济发展。负责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农村资源优势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为农民提供创业和就业的机会,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3)农产品质量监管。负责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定期检测和监控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4)农业资源管理。负责农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制定和实施农田水利、农药使用、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保护土地资源,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
(5)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乡农村经济统计数字,开展统计分析,指导各村调查点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
7.林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
(3)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
(4)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
(5)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配合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
(8)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
8.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巩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丰富各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组织、培训村组业余路线维护人员和业余通讯员;
(2)负责配合乡党委、政府开展各种宣传工作;
(3)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各村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
(5)负责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当地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
(6)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和有关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新技术应用及有线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负责辖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交通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危房改造等工作。
(3)承担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等工作。
(4)承担文明创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场、商场经营秩序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10.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劳务输出,为本乡富余劳动力提供务工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并推荐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村富余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负责开发本乡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新增就业项目;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和劳动力资源,引导本乡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小城镇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服务。
(3)开展本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对本乡辖区内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就业,开展本乡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其他工作,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服务工作。
(4)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5)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6)注册、登记和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负责参合农民住院审核、转诊审批、医疗费用补偿及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报销。
(7)定期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向群众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稳增长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出台扎实稳住经济35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3条措施,建立领导干部挂联督导“五重”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提出的165个生产经营难题,推动全县经济大盘企稳向好。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3亿元,落实退减缓税费2.16亿元,发放市场主体贷款41.9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贷款2.04亿元。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42.83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1.34亿元,同比下降0.7%;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89亿元,同比下降0.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亿元,同比下降8.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2亿元,同比下降14.24%;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8亿元,同比下降0.7%;完成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03元、14107元,分别增长2.8%、7.7%。
2.基础设施更趋完善。谋划推进县城教育补短板、安琪酵母年产3.2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等61个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瑞丽至孟连、澜沧至孟连高速公路,国道219线雪林岗莫标山至木戛段二级路等重点综合交通项目建设,完成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04公里、农村公路养护修复工程392公里,成功申创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完成综合交通投资45.24亿元。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重点水利项目,有序推进蚌塘河、富格河、响水河等水库前期工作,完成水利投资3.07亿元。新建并开通运营5G基站293座,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
3.会计工作促发展。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各项社会事业等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大力培育产业增亮点,实现乡域经济新跨越,大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构建和谐新农村;同时,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研究制定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完成乡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管理好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日常运转及收支情况,及时发放各种惠农补贴;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资金和补助性资金的公示、巡查力度,确保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全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和各项会计事项处理,做好我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保民生、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5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生态环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中共安康乡委员会
2.安康乡人民政府
3.安康乡人大
4.安康乡纪委
5.安康乡计生办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森林草原服务中心
8.生态环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9.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10.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13.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中共安康乡委员会
2.安康乡人民政府
3.安康乡人大
4.安康乡纪委
5.安康乡计生办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森林草原服务中心
8.生态环境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9.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10.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13.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如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部门需对差异原因做出详细合理说明。)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需要说明原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GK08表备注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GK09表备注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9818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8180.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95382.87元,下降3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95382.87元,下降35.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如取数为负数,请删除模板中“增加/”和“增长/”表述,并删除数据前的“-”负号;如取数为正数,请删除模板中“/减少”和“/下降”表述。)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和预算压缩。人员调动导致人数减少,影响了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压缩经费、开支节流和预算也会直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二是政策性减收和税收减少。政策性减收和税收收入减少是财政拨款收入下降的重要原因,其次财政支出增加也会减少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98180.83元。其中:基本支出9338808.40元,占总支出的50.49%;项目支出9159372.43元,占总支出的49.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95382.87元,下降35.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4318.62元,下降6.45%;项目支出减少9351064.25元,下降50.5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如取数为负数,请删除模板中“增加/”和“增长/”表述,并删除数据前的“-”负号;如取数为正数,请删除模板中“/减少”和“/下降”表述。)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减少。财政收入的减少会直接导致财政拨款支出的下降。例如,税收收入的减少、非税收入的减少等都会影响财政拨款支出的总量。二是支出结构调整。财政部门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的支出,从而减少其他领域的支出。这种支出结构的调整也会导致财政拨款支出的下降。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38808.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46446.48元,占基本支出的9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2361.92元,占基本支出的9.5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5937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开展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191606.40元;
2.安康乡安康村民委员会一个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45500.00元;
3.糯波村运动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44000.00元;
4.五进宗教场所经费项目支出236250.00元;
5.参政议政支出9000.00元;
6.政府公务用车加油费、会议费等支出120000.00元;
7.村民小组活动场所项目支出252846.00元;
8.开展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支出161349.00元;
9.民政管理事务及五险支出211618.00元;
10.滴水岩卡点住房建筑工程及疫情防控物资支出130000.00元;
11.农业项目支出767504.00元;
12.林业项目支出1095300.00元;
13.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61713.89元;
14.生产发展及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4932685.14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9818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985382.87元,下降35.06%,(如取数为负数,请删除模板中“增加/”和“增长/”表述,并删除数据前的“-”负号;如取数为正数,请删除模板中“/减少”和“/下降”表述。)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减少。财政收入的减少会直接导致财政拨款支出的下降。例如,税收收入的减少、非税收入的减少等都会影响财政拨款支出的总量。二是支出结构调整。财政部门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的支出,从而减少其他领域的支出。这种支出结构的调整也会导致财政拨款支出的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06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8%。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事务支出488068.24元;参政议政支出9000.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5020950.28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87183.68元;宗教事务支出23625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14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4324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和青年民兵之家规范化达标建设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13%。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68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广播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21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就业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33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滴水岩卡点住房建筑工程及疫情防控物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安康村大寨组组内沟渠建设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253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职工岗位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56476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0%。主要用于杂交水稻旱种项目专项资金付物资、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香料产业普查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补助;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285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4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和灾害信息员市级补助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885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353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54%,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46%,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885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35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同时随着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随之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6757.71元,增长2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757.71元,增长5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0元,下降15.00%。(如取数为负数,请删除模板中“增加/”和“增长/”表述,并删除数据前的“-”负号;如取数为正数,请删除模板中“/减少”和“/下降”表述。)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用车频繁,增加了车辆使用成本,同时车辆老旧,故障较多,维修的次数也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卫生防疫、接待上级领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耕地图斑整改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23人、慰问突发严重困难户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20人、县林业和草原局检查退耕还林5批次接待人次2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
(如部门本年度有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应参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的公开内容对相关支出情况进行披露。)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504.80元,比上年减少500758.00元,下降36.79%,主要原因是从严安排公务用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单位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控制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及各站所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资产总额2133021.25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65311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9903.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绩效自评情况公开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绩效评价相关表格可直接取自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评价模块,单位无需自行填报数据,但要注意金额单位的一致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0701111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