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54-/2022-1016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安康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0-16 |
| 名 称 |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0701000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面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负责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全体会议,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3.围绕人民群众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检查等活动。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4.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5.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对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6.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总结交流活动经验。
8.根据乡长的提名,依法决定个别副乡长的任免,依法受理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依法受理本级人大代表的辞职,主持本行政区域内的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各项社会事业等行政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乡纪委主要职责
1.主管本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抓好本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协助本乡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本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本乡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认真解决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政所主要职责:承办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
(六)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等服务性工作。
(七)林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林业产业发展、林权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八)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九)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十)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人民至上,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安康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确保全乡疫苗接种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乡累计接种第一针剂疫苗9653人,接种第二针9583人,接种第三针5901人。二是强化网格管理。全乡现有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5个,三级网格81个,四级网格323个,覆盖全乡3302户,12485人。三是强化卡点管控。设立县级疫情防控卡点1个,实行全天24小时在岗执勤,坚决守好过境通道。四是做实“云南健康码”推广使用。完成全乡3302户住房、商铺、酒店、餐馆、办公楼等“云南健康码”场所码粘贴全覆盖,申领新版“云南健康码”11996人,完成率达105%。
2、紧扣脱贫成果巩固,基础设施不断提升
一是全力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共纳入“三类”监测对象286户951人,已消除风险136户523人,未消除风险150户42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96户258人、边缘易致贫户40户13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户37人。继续强化政策落实确保脱贫成色向好,2021年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人员349人,劳动力转移就业3842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11.7万元211户,进一步带动群众产业发展,为群众创收添动力。二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21年,共投入299.69万元实施太阳能路灯、观景台、运动场地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58.6万元,实施抗震安居工程163户。投入295.5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26.8亩。
3、抓准产业定位,产业成效持续提升
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积极注入新活力,培育新型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一是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保护好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021年,全乡粮豆总产量达1143.09万公斤,比去年增长28%,农民人均有粮463公斤,比去年增长5%。二是畜牧业稳中求进。2021年末,全乡生猪存栏7829头、出栏4569头,牛存栏6486头、出栏820头,畜牧业产值达1645万元。三是传统产业逐步优化。全乡现有茶叶面积2.1万亩,产值880.7万元,甘蔗面积1.26万亩,产值1956万元。四是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全乡有桑园面积1100亩,养蚕371张,产量17.194吨,产值94万元。共推广种植花椒1426亩,草果200亩,坚果392亩,林下三七480亩。
4、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谋划社会事业
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在整治行动中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年内投入55.44万元,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62座。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三个一”专项行动,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认真开展森林资源违法图斑整治25个,排查面积11.6852公顷,处置违法图斑5个、处罚5人,收回林地0.2451公顷,全乡森林覆盖率达73.57%。
民生福祉在普惠共享中持续增强。一是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全乡累计发放城镇、农村低保17127人次4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二是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全乡缴费人数分别达到7584人和12040人,完成年度参保目标任务的112.46%和97.84%。三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急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累计开展临时救助681人次,发放补助金43万元,及时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四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全乡共有持证残疾人373人,累计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31万元。全面完成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全面推广使用,实现有条件的农村常住人口全覆盖,安装率达到50%以上。
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结合疫情防控网格化工作,深入推动“一张网格管治理”,治理成效显著。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查处理,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300场次,社会维稳排查7次,受理并调解民间纠纷36起。持续抓好“扫黄禁赌”、“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破获吸毒案件37起,打击零星贩毒4起,缴获枪支4支。
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切实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各类检查52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开展道路交通劝导1500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3起,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9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政府决策更加规范、科学、高效。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公开、透明、廉洁。提高办事效能。优化办事流程,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年内办理惠民业务1157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5个分别为:安康佤族乡党委、安康佤族乡人民政府、安康佤族乡人大、安康佤族乡纪委、安康佤族乡计生办;内设5个综合办公室,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安康佤族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安康佤族乡农业服务中心、安康佤族乡水务站、安康佤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安康佤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安康佤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安康佤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康佤族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GK08表“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 2,17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8.74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4.18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林水等扶贫类项目资投入力度减少、人员调出增多导致人员五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38万元,占总支出的51.15%;项目支出1,064.36万元,占总支出的48.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4.18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林水等扶贫类项目投入力度减少、人员调出增多导致人员五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4.3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13.08万元,减少28.09%,主要原因为节流开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0.4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0%。办公 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4.3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11.1万元,减少38.62%,主要原因是取得阶段性脱贫成效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减弱,从而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1.88万元;农林水支出61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31万元;其他支出60.7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危房改造、附属工程、农村住房有保障补短板项目补助资金、小组活动场所、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场地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1%。与上年对比减少717.59万元,减少33.8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节流开支严控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禁毒经费、综治维稳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教育财政收支独立核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禁毒经费、综治维稳工作;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6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5%。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公益林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交通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站职工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6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6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4万元,完成预算的65.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从严安排公务用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单位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二是控制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39万元,下降1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9万元,下降3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万元,增长8.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严安排公务用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单位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二是控制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00万元,占47.07%; 公务接待费支出20.24万元,占52.9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4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综治维稳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日常工作等其他部门与县局相关的工作产生的费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5万元,上年对比减少170.6万元,减少114.30%,主要原因是因为节流开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安排公务用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单位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控制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及各站所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资产总额123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1.26万元,固定资产148.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4.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4.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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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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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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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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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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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34.44
| 1031.26
| 148.39
| 95.59
| 8.25
| 0
| 44.55
| 0
| 0
| 54.79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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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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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 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8030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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