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54-/2019-0823002 | 公开目录 | 财政决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安康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8-23 |
| 名 称 |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9-08-23 | 著录时间 | 2019-08-23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9-08-23 | |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2018年我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明确单位性质,行使单位职能,在职人数均在编制人数以内。同时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的同时,认真编制预决算报表,积极将预算外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完成全支出任务。履行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全乡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工会等日常工作。负责全乡人大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活动。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等。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全乡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乡经济发展事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维稳工作。
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负责强农惠农政策宣传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广播电视、文化宣传、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咨询、协助信访和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全乡新农合、新农保收缴、汇总、输机工作。
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乡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乡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乡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乡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查处全乡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指导、检查、督促和管理水利设施的安全、高效使用,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毁工程、水浇地等兴建工程项目的上报把关等工作。
乡林业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采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等工作。
乡中心完小:承担全乡范围内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和承担全乡范围内适龄青少年接受初等义务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做好我乡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保民生、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人大;2.党委;3.政府;4.财政所;5.农业服务中心;6.水利站;7.林业服务中心;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9.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0.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1.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28,264,45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4,450.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收入合计27,703,666.97元对比增加560783.74元,主要原因乡本年度脱贫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加重,资金收入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28,510,754.01元。其中:基本支出25,841,554.01元,占总支出的90.64%;项目支出2,669,200.00元,占总支出的9.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28,344,089.13元对比增加166664.88元,主要原因乡本年度脱贫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会议、培训增加,支出金额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41,554.01元。与上年日常支出23,273,482.97元对比增加2568071.04元,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办公费用增加,以及用于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5%。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9,200.00元。与上年5,070,606.16元对比减少2401406.16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合同正常实施建设。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91,30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27,935,028.13元对比增加543724.32元,同比增加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37,26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1%。主要用于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6,7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交通管理站人员工资发放、戒毒专职人员补助及禁毒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2,227,16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4%。主要用于中小学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后勤人员工资、学前教育、农村中小学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4,40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42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发放、就业补助、死亡抚恤、残疾人事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08,17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7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补助、森林管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33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443,53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7%。主要用于农业和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病虫害防治、防灾救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农林水事务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其他(类)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18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7,8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906.77元,完成预算的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380.24元,完成预算的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526.53元,完成预算的5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安康乡2018年无出国(境)经费支出;2、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且因乡本年度脱贫出列,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会议、培训增加、多半在食堂自助餐、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实际支出经费小于预算数;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导致实际支出经费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686.91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695.24元,增长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382.15元,下降3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380.24元,占63.14%;公务接待费支出169,526.53元,占36.8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380.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380.2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9,526.5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9,526.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正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145.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7009.6元, 下降60.8%, 主要原因为扶贫工作任务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康佤族乡部门资产总额21,395,371.94元,其中,流动资产10,712,408.27元,固定资产10,682,963.67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19089.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3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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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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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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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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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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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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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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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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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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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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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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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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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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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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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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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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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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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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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21395371.94
|
10712408.27
|
10682963.67
|
8029696.79
|
218600
|
0
|
0
|
0
|
0
|
|
24346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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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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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3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3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459,3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3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表10:项目支出概况
| 项目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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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础信息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
|
无
|
||||
| 项目分管科(股)室(单位)负责人
|
无
|
无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起始时间
|
无
|
截止时间
|
无
|
||
| 预算安排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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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政
|
0
|
中央财政
|
0
|
|||
| 省级财政
|
0
|
省级财政
|
0
|
|||
| 市级财政
|
0
|
市级财政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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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财政
|
0
|
县级财政
|
0
|
|||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0
|
部门自筹及其他
|
0
|
|||
| (二)项目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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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项目管理
|
1.项目实施主体
|
无
|
||||
| 2.保障措施
|
无
|
|||||
| 3.资金安排程序
|
无
|
|||||
表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情况说明
|
|
| 完成率
|
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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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1.项目成本性分析
|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
无
|
|||||||
|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
无
|
|||||||
| 2.项目效率性分析
|
完成的及时性
|
无
|
||||||
| 验收的有效性
|
无
|
|||||||
| 自评结论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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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 (一)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
无
|
|
|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
1.管理经验
|
无
|
|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
|
无
|
|
|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无
|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表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部门概况
|
无
|
|
|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
无
|
||
|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
无
|
||
|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无
|
||
|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
无
|
|
| (三)自评组织过程
|
1.前期准备
|
无
|
|
| 2.组织实施
|
无
|
||
|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
无
|
||
|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
无
|
||
|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
无
|
||
|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
无
|
||
|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无
|
||
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目标
|
任务名称
|
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6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的对比
|
相关情况说明
|
| 职责履行良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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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履职效益明显
|
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生态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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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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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配置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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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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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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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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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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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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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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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控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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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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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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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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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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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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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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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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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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