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8-/2023-0525012 | 公开目录 | 就业创业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名 称 | 普洱澜沧:“党建+”筑牢退役军人服务根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普洱澜沧:“党建+”筑牢退役军人服务根基
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关键,聚焦中心工作,围绕“党建+队伍建设、党建+拥军优抚、党建+红色阵地、党建+安置就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筑牢退役军人服务根基。
全面贯彻党的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坚持从队伍建设方面着力,促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设立全县20个乡(镇)、16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共配专兼职工作人员185名。2021年,共培养推荐31名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61名退役军人担任“两委”委员,引导“兵支书”等村(社区)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中勇挑重担。
坚持党建先行,全面推进拥军优抚工作。健全局机关内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澜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四年来,投入支持驻澜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和重点优抚对象经费6699.09万元,确保全县1877名重点优抚对象能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享受到抚恤金、补助费、优待金等各项政策待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上级资金273.36万元对澜沧烈士陵园、发展河烈士陵园、糯福烈士陵园、木戛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以及125冢烈士墓整修,并开展环境整治,设立统一保护标识、管理利用等工作。县级财政投入1260万元完善烈士陵园纪念广场、陈列馆、报告厅等烈士纪念设施,通过新建、修缮、保护工程,全面提升澜沧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体保护水平和保护能力,建立长效机制,使烈士纪念设施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场所,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阵地。四年来,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讲、烈士公祭日、烈士祭扫等活动712场次,受教育人数25.8万人次。
坚持把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安置及就业创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党建工作摆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核心位置,明确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年来,共安置转业军官1人、退役士官28人、接收退役士兵174人。积极探索社会化拥军模式,先后与11家拥军单位、企业、军人驿站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不折不扣做到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率100%,随军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率100%。